近日,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向媒体公布了2017-2018年两年的相关数据。
2017-2018年,柳州住房维修资金共计交存6.29亿元,使用525万元。其中,柳州商品房维修资金共计交存5.15亿元,交存小区192个,1834栋楼,共16万余户;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共计交存1.14亿元,交存单位398个。
2017-2018年,共计使用525万元,其中商品房100万元,售后公有住房425万元。
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交存12.02亿元,累计使用2639.20万元。
这么多的钱放在银行,收益如何?2017-2018年,商品房维修资金利息收入917.24万元,售后公有住房利息收入455.12万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利息收入5023.26万元。
2017-2018年,商品房维修资金共计分配利息1342.81万元,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共计分配利息243.41万元。截至2018年底,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累计分配利息3450.76万元。
2017-2018年,上缴柳州市财政局售后公有住房增值收益268万元。截至2018年底,维修资金增值收益744.50万元(其中:售后公有住房215.27万元、商品房529.23万元),商品房增值收益待自治区住建厅出台具体分配意见后,再按照要求进行二次分配并记账到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2016年底修订并实施的《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用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地下车位根据地上建筑物是否有电梯通到该层,按有无电梯的住宅标准交存,有电梯70元/平方米,无电梯50元/平方米。售后公有住房无电梯按售房款的20%计提,有电梯按30%计提。
据《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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