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提出加快城镇落户的步伐后,南昌率先响应,实施“零门槛”城镇落户。
主要措施包括:
(一)全面取消在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二)允许在南昌租赁房屋人员申请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
(三)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四)将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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