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黄女士买了某楼盘一间40多平方米的商铺,*近收商铺的时候发现多出了24.7平方米。按理说面积大了黄女士应该高兴,可她却犯愁了。
黄女士说,2018年她在环江滨水大道某楼盘买了一间商铺,建筑面积为45.23平方米。但今年4月中旬收房时发现,实测面积达到69.93平方米,多了24.7个平方米。于是房开让黄女士补超标面积的钱,一共是42万多元。对于货不对版的商铺,黄女士无法接受,当即要求解除合同。
当着记者的面,黄女士拨通了一名房开商工作人员潘先生的电话,电话那头的人称,是施工失误才导致商铺面积多出了24.7平方米,他们同意解除合同,收回出售的商铺,但赔偿给黄女士的本金和利息,必须按照合同补充协议中关于“面积差异”的约定来处理,也就是退款按照退款日的存款利率来计算,但黄女士不同意。
黄女士说,按合同补充协议来赔偿,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她购买商铺是按揭贷款的,涉及到首付款和按揭贷款这两部分款项。其中,38万多元首付款的利息可以按合同中,以退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来计算,但按揭贷款的38万多元,则不能以这个利率来算利息。
“我已经还了16期的银行贷款了,单是利息部分就有两万块。如果按照房开的算法给,我自己承担了银行的利息, 我觉得不合理“,为此,黄女士提出,“房开必须按照银行跟我计息的利率跟我结算。”
针对黄女士提出的诉求,潘先生给出了另外一种解决方案,就是在商铺内砌一道墙,隔开超出的面积,然后按合同约定的面积来交房。对这个解决方案,黄女士表示也无法接受。
黄女士说,她到不动产办理中心咨询过,商铺的备案面积是69平方米的,这一数据是固定的。“如果我接受了房开砌墙的意见,后续办理各项房产证,发现了面积矛盾的话,肯定是有争议的,所以**脆不要这个门面了。”
黄女士表示,目前她的诉求就是解除购房合同和银行贷款合同,房开商应退还已支付的首付款、已支付的银行贷款以及已支付的契税等,共计49万多元。
对于这事,黄女士和房开一直协商不下,她该怎么办?记者咨询了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叶青。律师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面积与实际收房面积相差超过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在我国有预测绘的制度下,开发商所预测的面积与现实交房的面积产生如此之大的差距,其过错应该在于开发商。”
律师表示,根据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双方约定的是以全国银行存款利率来让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属于格式条款。“如果购房者认为该条款侵犯了自身的权益,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就该赔偿的基准来重新拟定。其次也可以向法院提**讼,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无效,来要求法院按照全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让开发商赔偿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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