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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被征地农民参保可获补贴 来看系统解答和说明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作者:谢永辉2018-08-27 11:23反馈/举报

    被征地农民参保可获补贴

    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被征地农民越来越多,柳州市已出台了相关政策解决这个群体的养老问题。近日,柳州市社保局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系统解答和说明。

    被征地农民可参加什么险种

    柳州市被征地农民在获得《被征地证》后,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参加适合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未到退休年龄的(女满55岁、男满60岁),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已到退休年龄的(女满55岁、男满60岁),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实际缴费累计不足180个月(15年)的,可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基金;从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先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再选择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基金。

    缴费、待遇标准如何确定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基金的缴费标准为当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档乘以180个月(15年)。达到退休年龄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月数从180个月中扣除,不需要缴费。

    生活费计算标准: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缴费180个月标准计算生活费。对需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剩余年限的,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60%档逐年代缴至满180个月止。

    参保人在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死亡的,享受在职人员死亡待遇。参保人所缴保费在核减掉已发放生活费和代缴养老保险保费总额后,仍有剩余的,一次性返还。已经领取职工养老待遇的,享受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终生领取生活费的参保人,所缴保费在核减掉已发放生活费总额后,仍有剩余的,一次性返还,领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办理参保缴费注意规定时限

    征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以前,且《被征地证》的发证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基金条件的居民,须在一年内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基金从2018年6月起开始受理,故应在2019年5月办理完毕)。

    《被征地证》的发证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以后的,从发证日期开始计算,两年内必须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被征地农民参保可获补贴

    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后,根据征地基准日不同,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征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以前,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缴费的30%给予180个月财政补助(从被征地基准日往前计算,个人缴费不足180个月的继续往后计算至满180个月止);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基金,按照缴费的30%给予财政补助;

    2.征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社会保险补贴按照被征地亩数(实际征地人均不超过8亩的按照实际亩数计算,超过8亩的按8亩计算;完全征地时人均不足1亩,按1亩计算)乘以征地时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如何办理被征地社保补贴

    征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持户口本、身份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发票、《被征地证》到社保局3楼城乡居民社保科申请办理;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生活基金的,参保后,由社保局负责申请办理。

    征地基准日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持户口本、身份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发票(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个人参保缴费权益单(单位参保人员)、《被征地证》到户籍所在城区政府指定部门申请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免责申明:本文为转载,对于本文内容我们致力于保护原作者版权,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别无他用,如涉及侵权,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关键词:征地柳州农民责任编辑: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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