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11时许,广西首宗工业项目“标准地”成交现场会暨签约仪式在柳州市自然资源和**局举行。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北区工业区管委会与土地竞得人现场完成了签约。标志着柳州迈出了改革工业用地管理的新步伐。
活动会场
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宗“标准地”位于白露片区A-1-4地块,土地面积166.9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装配式建筑产业。该地块出让时确定的控制性指标包括:土地成交之日起1年内建成项目并投产;项目在投产后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不低于10万元/亩;项目投产半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半年内增值税发票营业额达到2000万以上);项目投产后,年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容积率须不小于0.98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2%且不大于50%;投资强度不低于1369.5万元/公顷;环境标准为项目投产后按相关行业标准达标排放。
这是广西全区首宗带“标准”出让的工业项目地块。
柳北区工业区管委会与土地竞得人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
工业项目“标准地”是指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出强度、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基本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在出让前明确投资建设各项标准,并园区与竞得人签订投资建设监管协议方式将各项标准落实到合同中,通过合同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有利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建立激励倒逼机制,推动有限的土地资源流向高效率、高产出、低能耗、低排放的优质项目,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今年8月份,柳州市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工业项目“标准地”的**试点城市。在自治区试点方案下发后,市自然资源和**局和有关部门通过强化政策学习、对接市场需求、深入园区调研、明确控制指标、制定供地方案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并于9月30日公告出让了广西**宗工业项目“标准地”,迈出了改革工业用地管理的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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